根据水利部《注册造价工程师(水利工程)管理办法》(水建设〔2021〕334号)及有关规定,经审核,李滨1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(水利工程)初始注册条件,于来男等3人符合变更注册条件,刘玉晓1人符合注销注册条件,准予注册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2025年第7批二级造价工程师(水利工程)准予注册人员名单
山东省水利厅
2025年4月7日